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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La Land(三十四)(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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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整10首歌的表演过后,乔琳已经彻底被汗水浸透,她在歌迷们不舍的尖叫声中飞吻告别观众。乐队四人在向观众鞠躬谢幕后走下了舞台。

等乐队回到后台时,史蒂夫皱着眉头问她:“我以为我们都同意不再表演第一版本的《所有好女孩都不见了》?”

乔琳只是耸了耸肩,然后回答:“我只是真的没有心情唱第二版。”

“我们这段时间排练根本没有练习第一版,你真的应该提前提醒我们,而不是在上台前五分钟突然改变主意!”

“我很抱歉,可我真的需要这样做。”

史蒂夫感觉到了她道歉时的心不在焉,“乔!”

“对不起,史蒂夫,”乔琳双手合十,“原谅我吧!”

史蒂夫忍不住叹了口气,“下不为例。再来一次,我会真的生气。”

乔琳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眨眨眼,“我总是很乐于纠正自己的,我现在都改喝牛奶了。”

史蒂夫翻了个白眼,“带着威士忌的那种吧?Kiddo,你知道我们都爱你的,可你真的得考虑这个问题。”

“我知道,我正在努力,我完全没影响工作,对吧?”

“好吧,至少你表演前从不喝酒。”

他们一边走一边聊天,正好遇到了准备去吃点东西的模糊乐队四人。或许是出于接下来两三个月大家都还要继续碰面的原因,对方出声询问他们是否要一起去。

乔琳故意回答:“你们要喝酒吗?”

发出邀请的贝斯手亚历克斯一脸疑惑地回答:“当然!”

“好吧,这要问我们的管理员,看看他愿不愿意了。”乔琳嘴巴里说着是“管理员”,实则眼睛正在看史蒂夫,故意揶揄他。

史蒂夫立刻报复性地搂住了她,把她的脸压在胸前,然后对亚历克斯说:“除了乔,我们都去。”

“走开啦,史蒂夫!”乔琳一把推开仗着身高欺压她的史蒂夫,对着亚历克斯认真说:“我也去。”

两个有着尴尬相遇开场的乐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约着去吃夜宵了。

坦白讲,在晚上十点以后想找一个差不多的饭店是真的很难,不过有几个本地人带路,他们还是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开到凌晨两点的炸鱼薯条店。

这顿夜宵的气氛一开始着实有点尴尬,毕竟除了音乐外,两个连国籍都不同的乐队几乎找不到太多共同语言来开启话题,而音乐又着实是个很容易吵架的话题。

不过,在争执了几句谁才是80年代英伦摇滚史上最重要的乐队后,两个队伍都放开了架子开始认真聊天了,只是两位主唱间仍然还有种王不见王的不适感。

乔琳忍不住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戴蒙,为什么你们的第二张专辑跟第一张的差距那么大?说真的,我听到第一张时一开始以为你们只是个模仿石玫瑰的乐队呢。但第二张……我喜欢《For tomorrow》,你们的主题和风格彻底变了,写作的角度也变了,从主观的自我表达变成了客观的社会观察……”

平心而论,乔琳自己都觉得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可她喝了一杯烈的,又实在好奇得不行。

但她绝对没想到她会听到这个回答。

“第一张专辑后我们突然发现被乐队经理骗了,我们的合同让我们背上了六万英镑的债。我们的唱片公司拒绝为我们出第二张专辑。我们去美国巡演,结果所有人都只忙着听垃圾摇滚,巡演本身简直就是彻头彻尾的灾难。顺便一提,你们真的令人印象深刻,居然能从该死的垃圾摇滚风潮中杀出来。总之,我们非常沮丧……你可以想象的到我们那时到底有多崩溃。”

他简直出乎乔琳意料的坦诚。当然,这不排除是桌子上那些已经空瓶的喜力啤酒的作用。可他还是让她觉得自己这样直接揭他伤疤的行为简直太糟了。

“我真的很抱歉听到这个……”

“别这么说,否则你会听起来像是准备出席我的葬礼,”戴蒙直接打断了她的话,“我仍然还活着,我仍然能写歌,我的乐队仍然跟我待在一起,一切都好……”

乔琳认同地点头说:“有那样的一首歌,我想你们会很快振作的。”

戴蒙笑着说:“我们早晚会成为全世界最成功的乐队。接下来所有乐队都会模仿我们。”

乔琳摇摇头,笑着反驳说:“你们充其量只能成为全世界第二成功的乐队,我的乐队才会是最好的。”

戴蒙大笑着反驳:“得了吧,你们连乐队的名字都不是原创的。”

乔琳立刻回击说:“你们的名字呢?模糊,这算个什么鬼名字?”

两个人这么斗着嘴,不自觉地就越靠越近。突然间他们发现他们正在紧紧地盯着对方,这距离太近了,乔琳几乎能看清他到底有多少根睫毛。

“有没有人说过,”戴蒙突然出声,“你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

乔琳轻轻笑起来,“大部分人都会同意我不只是眼睛漂亮。”

她看着眼前的男人轻轻眨了一下眼睛,他漂亮的蓝眼睛牢牢地抓住了她的注意力。

他说:“那我更要好好说些他们没说过的东西了。你的眼睛真的漂亮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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