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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以“法”击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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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杀害,但是真成了压迫者,他表现的也更为狠厉,他创办红花区,绿花区,以无家可归者,以能力有限者,将他们拖入了无尽的深渊,反补愿意跟着和他干的任何人,如果在当前,红花区和绿花区,甚至是精神药品都不受到法律限制的六年前,这种事情,谁敢说是坏的呢?

多少次的时代里,笑贫不笑娼,真是人间永恒的歪理啦,可是当要饿死街头的时候,贫,真是害死人的药,红花区的女子们,绿花区的男儿们,贩卖精神药品的人们,可恨吗?可怜吗?

可恨在哪里?

可怜在哪里?

出路在哪里?

未来又在哪里?

蝗灾面前,旱灾面前,任何一个灾难面前,能够抵抗的住,甚至是将灾害打败的人,都微乎其微。

君子之仁,仁在饿死街头?

古往今来,活下来并且有后代的,都不可能是饿死街头的吧?

在讨论命运的时候,这种问题根本就避不开!也避无可避!

谁的儿子起黄土之庙堂,飞黄腾达,谁的儿子终日严阳苦雨,永不翻身?

是你吗?

真的有人能够带领所有人跳脱出这个怪圈吗?

想必应该是有的,但是无论过去还是将来,失败的居多,成功的极少,这不是过家家,而是实打实的应该将财富给予到谁手中的最朴素的问题。

如果有人叫你认命,那他一定其心可诛。

如果有人叫你沉默,那他一定其心可诛。

如果有人叫你风花雪月,那他一定其心可诛。

悲夫!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你必须明白,这个世界真的有人希望自己能够永生,因为黄土埋下的,不仅仅是他死去的躯壳,还有他的法制,他的思想,他整个为人的名誉。

当此世间他再无法插手的时候,他便成为了任人描述的小丑,以莫须有,为之奈何?

为之奈何?

为之奈何?

天要有天,地要有地,人要有人。

天不为天,地不为地,人何为人?

被吹捧的愚者,无非是藉秋风吹的烈的野火,烧啊,烧灼的天翻地覆,将人生惊彻。

“无论怎么样,我都无法太过谴责洛肯的行为,在道义上,他确实让很多人获得了极好的生活,那些人应该会感谢他,拥护他,只有那些在红花区绿花区的人才可能恨他,或许有人还会感谢他,因为他们活的,也比一般的人要快活……虽然这样说很残忍,很癫狂,但是就是如此。”长羽枫有些发愣,他现在站在极为理性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单纯的善恶观,对于善恶而言,也不过是一种说辞,今儿是你,明儿是我,这样子的善恶,不要也罢。

因为,这就是刚刚此人所说的那样,怎么来处理洛肯留下的烂摊子,那些在红花区和绿花区的人,应该怎么处理呢?这不是把他们救下来就能让他们活下去的那么单纯而蠢烈的问题。

而是偏见与误解,甚至是谋生与提升自我之间双重的难题,把她们赶走,自生自灭?

把她们放置在城中?他们怎么谋生?还是出卖身体?还是出卖灵魂?如果是这样,他们一定会怀念洛肯的……

这就是朴素的需要面对的问题啊,逃不掉的,根本不可能逃避,狠心一下,就以将洛肯杀掉,龙兴会倒台,那些真正被压迫的人自然会服从安排,那些从龙兴会得的利的不得负隅顽抗?就算不抵抗,以强压为终结,他们也不过会跌落下一个深渊罢了。

要么流落街头,要么饿死街头,心狠一点报复温缇郡,陷入到复仇的漩涡之中……

他们一定会怀念洛肯的。

温缇郡对于精神药品的法律还是这几年出的,出入与红花区与绿花区的人,真的就是面子厚的坏人?

“这不应该是我一个人可以去解决的事情……”

长羽枫有些叹息。

“你明白了就好……除非你是老国王,不然想要凭击杀洛肯为这件事情的终结,几乎不可能。这就是一个碰着手脏,解决了手更脏的事情。你没有权力调用任何资源去帮助红花区和绿花区的任何一个无辜的人,你也不可能不让她们受到歧视,你甚至只能灰溜溜的面对所有拥护洛肯的龙兴会残余势力。”

那人也开始沉静下来。

“但是,方法也不是没有……如果你真能出去,我想,我告诉你真正的解决办法也无妨。”

“你说,我一定能够做到。”

“一个字!法!”

“法?”

“你可能不知道这个字有多重……龙兴会的精神药品不能够再制作,也是这个字导致的。法不仅是公信力的提现,还是一种工具。大多数时候它是工具。它的指定涉及到非常多人的利益,无论是哪一条法律,背后都代表着一条可以被解读出来,概念必须清晰的利益体现。”

那人开始语重心长,在长羽枫眼里,他身上的污垢,好像都不再是浊泥。

“无论你愿不愿意承认,拥有了制定规则权力的团体都有一定的利益体现,谁的屁股是歪的,谁的心是谁的,一眼就能看出来了,躲都躲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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